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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月|高收益伴随着高风险 宣扬“保本高收益”就是金融诈骗
发布时间:2023.09.21

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不法分子通常打着互联网金融等幌子隐匿手段、翻新花样,但本质都是击鼓传花的庞氏骗局,通过高息诱饵骗取投资者的大额资金

非法集资四种常见手法

一是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

二是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甚至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社会公众信任。

三是以虚假宣传造势。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聘请明星代言、名人站台,在各大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

四是利用亲情诱骗。有些非法集资参与人,为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而采取类传销的手法,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除上述常用手段外,非法集资其他表现形式还包括:冒用金融监管名义诈骗、仿冒金融机构行骗、虚假金融广告、虚假网络投资平台、非法荐股、场外配资、跨境炒股、外盘期货、银行卡盗刷等。

风险提示:

作为金融消费者一要提高警惕,充分认清非法集资的危害,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抛弃占便宜和“我不是最后一棒”的侥幸心理。二要树立正确的理财投资观念。保护个人金融信息,远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避免个人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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